规格:每袋重11g
国药准字Z44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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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肝泰颗粒的禁忌尚不明确,所以避免将肝泰颗粒与其他药物共同服用,以免引起相互作用,出现影响药效的情况。 当患者正处于哺乳期、孕期等特殊生理阶段,或者为免疫力比较低下的儿童、老年人,在服用肝泰颗粒前需要咨询医师明确是否适合服用此药,避免出现异常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