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丸重10.8g
国药准字Z51021455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