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5g
国药准字Z2004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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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