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酸氟替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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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氟替卡松

规格:

国药准字H20143217

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3个药企生产)

丙酸氟替卡松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丙酸氟替卡松喷鼻剂):

1、应在接触过敏原之前使用本品,以防止过敏性鼻炎症状的发生。

2、必须规律地用药才能获得最大疗效,最佳疗效会在连续治疗的3-4天后才能达到。

3、如果连续使用7天,症状仍无改善或虽然症状有改善但不能完全控制,则需停药并去医院检查。

4、未经医生许可连续使用本品不得超过3个月。

5、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需长期使用应规律地监测身高。

6、正在服用其他糖皮质激素药物的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师或到医院检查。

7、糖尿病患者请咨询医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9、鼻孔感染或感冒发烧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虽然在大多数病例中本品可控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但是在夏季过敏原水平可异常增高,在某些病例中需要给予额外的治疗。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17、鼻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性作用曾经报道过,尤其是在长期大剂量使用时,与口服糖皮质激素相比,发生这些作用的可能性要小得多,且在不同个体和不同糖皮质激素制剂之间有差异。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1、与其它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一样,应特别慎用于那些活动期或静止期肺结核的病人。

2、无效或哮喘严重恶化时应增加吸入丙酸氟替卡松的剂量。如需要,应给予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抗生素治疗(如有感染)。

3、与其它吸入治疗一样,用药后可能会发生异常支气管痉挛并立即伴随喘鸣增加。应立即用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停止使用本品,评估病人,如果必要,制订其它替代治疗方案。

4、不可突然中断本品的治疗。

5、非常罕见血糖水平增高的报道,对有糖尿病史的病人,应考虑其可能性。

6、哮喘的控制应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病人的情况应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进行监测。如需增加速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减轻症状,则表明对哮喘控制的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病人的治疗方案,并应考虑增加抗炎治疗(例如,吸入更高剂量的或口服一个疗程的皮质激素)。严重恶化的哮喘必须采取常规治疗方案。在对哮喘控制中,哮喘的突发性和进行性恶化是致命的,应考虑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若病人病情危险,则应考虑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

7、应避免将丙酸氟替卡松与利托那韦合用。除非病人对药物的预期收益超过可能产生全身糖皮质激素不良反应。应经常检查患者使用气雾剂装置的技术,确认给药与吸药同时进行以保证药物可最大程度到达肺部。

8、本品主要用于哮喘长期的常规治疗而不适用于缓解急性哮喘症状,病人此时应该选用快速短效的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建议病人备有上述急救药。如果患者发现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缓解作用开始减弱,或他们需要比平时吸入更多的剂量,则必须寻求医学帮助。

9、储雾罐装置:

(1)大部分患者会从储雾罐装置与定量吸入器配合使用中获益,特别是那些吸入器使用技术较差,吸气和吸药同步有困难的患者。储雾罐的使用将减少药物在口腔中和口咽后部的存留,因此减少局部副作用(如“鹅口疮”和声嘶)的发生率。

(2)储雾罐空间的改变可能会导致送达肺部的药物量的改变。尚不清楚这些改变的临床意义。因此,在配合使用储雾罐与定量吸入器时,应注意监测患者哮喘控制作用是否出现下降的情况。

(3)如果使用了储雾罐,应指导患者将吸入器推入储雾罐,然后缓慢深吸气。在舒适的情况下尽可能长的屏住呼吸,然后缓慢呼出。这一步骤应在向储雾罐推入每揿药物时重复进行。应将推药和吸入之间的延迟降至最低。

(4)储雾罐内壁上的静电将引起药物递送量的变化。应指导患者采用温水和洗涤剂对储雾罐进行清洗并在空气中干燥,而不能冲洗或用布擦干。这一工作应在首次使用储雾罐前进行,之后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10、可能的全身作用,包括肾上腺功能,骨密度及生长:

(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均有可能引起全身作用,特别是当大剂量长期使用时。但其发生率较口服糖皮质激素要少得多。可能的全身作用包括库欣综合征,库欣样特征,肾上腺抑制,儿童和青少年的生长发育迟缓,骨密度减少,白内障和青光眼。因此,将剂量减少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最低剂量是非常重要的。

(2)建议定期监测长期接受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儿童的身高。如果发现生长减慢,应考虑是否可以减少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至有效控制哮喘的最低剂量,并应考虑请儿童呼吸病专家来进行评估。

(3)长期大剂量接受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特别是高于推荐剂量,会引起有临床意义的肾上腺抑制。另外,在紧急情况下或择期手术当中,应考虑附加给予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11、儿童用药:

(1)应监测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包括丙酸氟替卡松)中的儿童的生长发育。应权衡长期用药导致的对生长发育的潜在影响与所获得的临床益处。为将吸入皮质类固醇(包括丙酸氟替卡松)的全身作用减至最小,病人均应将所用剂量逐渐调整至有效控制症状的最低剂量。

(2)儿童以推荐剂量吸入丙酸氟替卡松,肾上腺功能和储备通常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尽管如此,既往或间歇口服类固醇可能产生的全身作用不会减少。但是,吸入丙酸氟替卡松的益处在于可将口服类固醇的需要量减至最小。

12、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育力受损:

在大鼠两年(吸入丙酸氟替卡松,最高剂量57μg/kg/天)及小鼠18个月(口服丙酸氟替卡松,最高剂量1mg/kg/天)的研究中,未观察到致癌证据。在一系列标准致突变试验中,也未观察到潜在的致突变作用的证据。一项大鼠生育力研究表明,在皮下注射丙酸氟替卡松50μg/kg/天的剂量下,观察到了平均胎仔体重下降、骨化迟缓和出生后生存能力下降的情况。

13、内外科急症:

对于原来接受过其它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或间歇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内外科急症病人,在改为吸入型丙酸氟替卡松治疗时,肾上腺储备损害的危险在一段时间内仍会存在。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将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这类病人在选择方案前应接受特别的检查以确认肾上腺损害的程度。在急症和可能会引起应激的择期治疗期间,应考虑肾上腺损害的可能性,并选择合适的糖皮质激素治疗。

14、对于曾接受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病人:

(1)对于口服激素依赖的病人,当改用本品及其后续治疗时,应给予特别关照,并对肾上腺皮质功能进行定期监测。因为长期全身激素治疗导致的肾上腺功能损害的恢复可能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

(2)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全身激素治疗的病人,肾上腺功能可能会发生抑制,对于此类病人,应定期监测其肾上腺皮质功能并谨慎地减少全身激素的剂量。

(3)约一周后,可以开始逐渐撤除全身激素的作用。减幅应适当根据全身激素的维持剂量水平,以不低于一周的间隔进行。使用强的松龙(或等效的药物)每天维持剂量为10毫克或以下的病人,其减少的剂量不应多于每天1毫克,亦不可少于一周的间隔。使用强的松龙维持剂量为每日10毫克以上的病人,可以谨慎地以一周的间隔,较大的幅度递减剂量。

(4)在撤除全身激素的过程中,一些病人尽管可以维持其呼吸功能甚至其肺功能得到了改善,但仍会感觉不好。应鼓励他们坚持使用吸入型丙酸氟替卡松,并继续撤除全身糖皮质激素的治疗,除非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客观体征。

(5)已撤除服用激素的病人,若肾上腺皮质功能损害仍然未康复,应随身携带激素警告卡表明病人处于应激状态,例如哮喘恶化、肺部感染、主要的并发疾病、手术或外伤等情况下,需补充全身用激素。

(6)由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改为吸入治疗有时会暴露出过敏疾患,如过敏性鼻炎或曾用全身给药控制的湿疹。应用抗组胺药和/或局部制剂,包括局部皮质激素对症治疗。

(7)罕见事例表明,吸入治疗可引起潜在的嗜酸性疾病(例如Churg-Strauss综合征)的发病。这多与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减少或撤除有关。直接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8)丙酸氟替卡松对驾驶和操作机械无影响。运动员慎用。

1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生育力:目前尚无在人生育力相关的研究数据。动物研究表明,丙酸氟替卡松不影响雄性或雌性动物的生育能力。

(2)妊娠期:妊娠妇女中的数据有限。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一项回顾性流行病学研究所得结果并没有发现,在孕早期阶段,与其他吸入型皮质激素类药物相比,暴露于丙酸氟替卡松之后,重大先天性畸形(MCM)的风险升高(参见临床试验)。动物回顾性研究显示,仅在超过建议吸入治疗剂量的全身性暴露下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反应特征。

(3)哺乳期:尚未进行有关丙酸氟替卡松在人乳中分泌的研究。对哺乳期临床试验大鼠皮下注射定量药物,能产生可测量到的血药水平,且有证据表明乳汁中检测到丙酸氟替卡松。但是,在吸入推荐剂量后人类中的血药水平可能较低。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收益超过对婴幼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考虑在哺乳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

16、药物过量:

(1)急性吸入高于推荐的剂量可导致暂时性肾上腺功能抑制。但无需采取紧急措施。这些病人应继续使用可有效控制哮喘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治疗;肾上腺功能在数天内可恢复,对此可通过检测血浆皮质醇来确认。

(2)如果长期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会导致一定程度的肾上腺功能抑制。应监测肾上腺储备。非常罕见有关于儿童长期(数月或数年)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通常为每日1000μg及以上)出现肾上腺危象的报道,表现出来的症状通常较为模糊,可能包括厌食、腹痛、体重下降、疲累、头痛、恶心、呕吐、意识水平下降、低血糖和癫痫发作。可能会引发急性肾上腺危象的情况包括外伤暴露、手术、感染或药物快速减量。在应激期或择期手术期间,应选择其他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一旦使用丙酸氟替卡松过量,仍然可以在能够有效控制症状的适当剂量下继续进行治疗。

(3)应对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的病人进行密切监护并逐步降低剂量。

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

1、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不得用于儿童和青少年重度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因为尚未确定其在该类患者中的有效性。

2、哮喘的治疗应遵循阶梯治疗原则,患者对治疗的反应应通过临床和肺功能检测进行监测。如需要增加吸入型短效β受体激动剂以諴轻症状,则表明哮喘病情恶化。对于这种情况,应重新评估患者的治疗方案。在对哮喘控制治疗中,哮喘病情的突发性和进行性恶化可能是致命的,此时应考虑增加糖皮质激素的给药剂量。若认为患者存在急性发作风险,应毎日监测峰流速。

3、建议通过咬嘴而不是面罩来进行吸入给药。如果使用面罩给药,为了保护暴露的皮肤,应涂抹防护霜并在吸入药物后彻底淸洗面部皮肤。

4、因重症哮喘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故需要定期反复评估病情。哮喘的突发性症状恶化需要増加糖皮质激素的给药剂量,同时还需要给予紧急的医疗监护措施。

5、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在紧急状况下不能作为糖皮质激素注射剂或口服剂的替代药物。

6、必须提醒应用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治疗的哮喘患者,在其临床症状加重、或当前使用的药物剂量不能像以往那样起到缓解作用时,患者不得自行增加用药剂量或给药频率,而是应该向医生进行医疗咨询。

7、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主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的短期规律每日抗炎治疗,不适用于单独用药以缓解急性哮喘症状,因为患者此时还应该选用快速短效的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如万托林)以快速缓解哮喘症状。

8、非常罕见血糖浓度升高(参见不良反应)的报道,给有糖尿病史的患者处方时,要考虑到这个可能。

9、与其它所有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一样,应特别慎用于那些活动期或静止期肺结核的患者。

10、与其他吸入治疗一样,罕见情况下,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给药后可能发生矛盾性支气管痉挛,肺部哮鸣音立即增加。应当立即给予快速、短效的吸入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终止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的给药,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则采取替代治疗。

11、运动员慎用。

12、可能的全身作用,包括对肾上腺功能、骨密度和生长发育的作用:

(1)吸入型激素药物的给药目的是为了使糖皮质激素最大程度地直接作用于肺部,以降低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总暴露量和不良反应。然而,所有吸入型激素药物在足够剂量使用的情况下均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可能的全身作用包括:库欣综合征、类库欣综合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作用、骨密度降低、生长发育迟缓、白内障和青光眼等症状。

(2)目前,尚未确定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对儿童产生HPA轴抑制(以24小时尿中皮质醇浓度)、骨矿物质密度降低或生长发育迟缓作用的最小剂量。接受推荐剂量和更高剂量吸入性丙酸氟替卡松的少数成年患者,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血浆皮质醇浓度降低现象,但是不能仅根据用药剂量、既往病史、或吸入型/口服激素暴露时间等因素来估计何种患者会处于风险之中。在接受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治疗后,患者的肾上腺功能和肾上腺储备通常仍在正常范围内。为了最小化口服吸入糖皮质激素(包括丙酸氟替卡松)的全身效应,应将每例患者的剂量逐步减少至能够控制哮喘的最低有效剂量。

13、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作用:丙酸氟替卡松不大可能会产生影响作用。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

在妊娠女性患者的数据有限。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受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

釆用英国电子健康记录进行了一项观察性、回顾性流行病学队列研究,旨在评价相对于不含丙酸氟替卡松的吸入型皮质类固醇,孕早期暴露于吸入型丙酸氟替卡松单药以及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复方制剂后的严重先天性畸形(MCM)风险。本研究未纳入安慰剂对照。

在哮喘队列5362例孕早期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暴露的妊娠病例中,发现131例病例诊断为MCM12(30%)例暴露于丙酸氟替卡松或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的受试者中,发现42例诊断为MCM。对于丙酸氟替卡松暴露对比非丙酸氟替卡松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暴露中度哮喘女性患者,诊断时间为1年的调整风险比为1.1(95%CI:0.5-23),对于相当重度哮喘女性,相应调整风险比为1.2(95%CI:07-20)。在孕早期暴露于丙酸氟替卡松单药对比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复方制剂后,未见MCM风险间存在差异。哮喘严重程度分层中MCM的绝对风险范围为20-2.9/100例丙酸氟替卡松暴露妊娠病例,这与综合医疗研究数据库中未暴露于哮喘治疗的15840例妊娠患者的研究结果具有可比性(28例MCM事件/100例妊娠患者)

回顾性流行病学硏究结果表明,与其他吸入型皮质类固醇相比,未发现孕早期暴露于丙酸氟替卡松后,MCM风险增加。

在啮齿类动物研究中已发现糖皮质激素会诱发胎儿毒性和畸胎形成。尽管如此,尚未发现此类化合物对孕期妇女的相同作用。在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皮下注射(SC)100-150μgkg天及以上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的致畸硏究中,可见预期的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在大鼠的吸入致畸硏究中,吸入高达687gkg天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未见任何畸形发生,但以25.7μgkg/天和更大剂量对母鼠给药后,出现了胎儿体重减轻和生长发育迟缓。在大鼠中,观察到50gkg/天SC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可导致胎仔平均体重降低、骨化延迟和出生后存活率降低的现象。就该类药物的早期化合物而言,这些作用与人类治疗相关的可能性很小。

(2)哺乳期:

尚未进行有关丙酸氟替卡松在人乳中分泌的研究。对哺乳期大鼠皮下注射氚标记的药物,1-8小时后,在血浆和乳汁中均可监测到放射性活性(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浆中的3-7倍)。

然而,鉴于丙酸氟替卡松在母亲体内的血药浓度很低,因此估计最终被新生儿摄取的丙酸氟替卡松的量是很少的

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受益超过对幼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哺乳期间用药。

15、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

(1)应监测糖皮质激素(包括丙酸氟替卡松)用药对儿童患者的生长发育状况的影响,应对长期治疗可能产生的生长发育影响作用与临床获益之间进行权衡比较。

(2)在服用推荐剂量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的儿童中,其肾上腺功能和肾上腺储备通常仍在正常范围内。但是,还不能忽略之前的或间歇的口服激素治疗所产生的作用。尽管如此,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治疗的益处是可以将口服激素的用量减至最小。

16、老年用药:本品仅适用于4至16岁儿童及青少年。

17、药物过量:急性吸入高于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可导致一过性肾上腺功能抑制,但无需采取紧急措施,肾上腺功能在数天内可恢复,对此可通过检测血浆皮质醇浓度来确认。但是,如果长期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肾上腺功能抑制。应监测肾上腺储备功能。一旦使用丙酸氟替卡松过量,仍然可以在能够有效控制症状的适合剂量下继续进行治疗。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1、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能可逆性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从而导致治疗停止后糖皮质激素不足。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见库欣综合征,高血糖症和糖尿病。

2、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抑制,应撤药、减少用药频率或使用低效类固醇。通常停止局部应用皮质激素后HPA轴功能可恢复。罕见糖皮质激素不足,此时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若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请参见其使用说明书。

3、儿童的相对体表面积较大,使用相同剂量时吸收量多,较易出现全身毒性,故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4、局部大面积使用皮质激素并采用封包疗法的患者应定期采用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类固醇测定和尿液游离类固醇测定以检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

5、儿童应尽量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连续应用丙酸氟替卡松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6、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本品仅供外用。用于眼睑时应小心以防止药物进入眼内,从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

7、本品可引起皮肤不良反应。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

8、除非有医生指导,否则使用本品时不应封包,也不应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处。

9、本品不能用于尿布皮炎。因使用尿布被视作封包,故本品不应用于尿布包裹处。

10、若出现刺激,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皮质醇引起的过敏性接触性皮炎通过治愈的失败及适宜的临床检测来诊断。

11、面部在长期外用皮质激素进行治疗后较身体其他部门更易出现皮肤萎缩,在治疗银屑病、盘状红斑狼疮、严重湿疹时须谨记。

12、外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存在一些危险,如停药后反跳复发、出现耐药、诱发脓疱型银屑病、皮肤防御功能受损所致局部或全身毒性。所以银屑病患者使用本品时,监测病情很重要。应用本品治疗儿童牛皮癣前应咨询医生。

13、炎症性皮肤损伤合并感染时,应进行适宜的抗微生物治疗。皮肤感染时应停止外用皮质激素制剂,而采用抗生素全身给药治疗。封包治疗使局部温暖、湿润易引发细菌感染,所以封包治疗前应清洁皮肤。

14、运动员慎用。

1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16、儿童用药:一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并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

1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8、药物过量:局部应用本品有可能吸收足够的量而产生全身反应。急性过量几乎不可能发生。慢性过量应用或误用可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在这种情况下应逐渐停用类固醇。但因可能出现急性肾上腺抑制,应停药。

丙酸氟替卡松的禁忌 更多»

刘晶晶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丙酸氟替卡松禁止用于对该药物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的患者,对于玫瑰痤疮以及酒渣鼻或者是口周皮炎,还有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以及寻常痤疮也是不可以用药的,另外该药物禁止用于肛周以及外阴瘙痒,另外还禁用于真菌以及细菌诱发的原发皮肤感染。一岁以下的婴儿皮肤病,包括皮炎以及尿布疹禁止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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