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粒
国药准字H410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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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服用氨咖黄敏胶囊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