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025
国药准字H11022286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4个药企生产)
1、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
2、不宜用于婴儿。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王丽萍 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氯化氨基汞软膏的禁忌尚不明确。 但是不能够大面积的使用,并且婴儿也是不能够使用的,在使用药物过程当中不要接触眼睛或者是口腔以及鼻腔的黏膜,如果药物的性状有明显改变,需要禁止使用。儿童在用药时,需要在成人的监护下合理的使用,要避免形成有腐蚀作用的溴化汞,不要同时纳服碘剂或者是溴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