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l:250mg
国药准字H2005436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只有对免疫抑制治疗有经验的、能够进行必要监测的医生才能处方本品。接受本品的移植病人应该在配备有必需的实验室和医疗设备的中心进行治疗。应给予所有对随访有用的预防准备。包括定期全面的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以及左右安全指数的监控,尤其是血清肌酐(如下)。负责维持治疗的医生应该收集用于病人随访的所有相关信息。
2、除与肾上腺皮质激素连用外,本品不能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虽然有时本品与硫唑嘌呤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目的却是通过其共同作用降低对肾脏功能的不良反应。若是这样,就存在产生过度免疫抑制的风险。伴随感染和形成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3、与其它免疫抑制剂相同,环孢素有增加发生淋巴瘤和其他恶性肿瘤的风险,尤其是皮肤的肿瘤。此种发生恶性肿瘤风险的增加与免疫抑制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更加相关,与应用的是哪一个免疫抑制剂相关性不大。所以对一个包含多种免疫抑制剂的治疗方案必须慎重,因为它可能导致致命的淋巴增生紊乱和实质器官肿瘤的发生,一部分报道为致死。
4、考虑到皮肤恶性病变的潜在危险。应该提醒使用本品的病人,应避免过度暴露在阳光下、不要同时接受紫外线B的照射或紫外线A光化学疗法。
5、像病人应用其他免疫抑制剂一样,使用环孢素的病人易于发生细菌、霉菌、寄生虫和病毒的感染,且经常为机会致病菌。因为感染可能会致命的,所以应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特别是接受长期多种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病人。
6、应用本品治疗的最初几周内,一种常见的和潜在的严重并发症是血清肌酐和尿素氮水平的增高。这些功能性改变是剂量依赖性和可逆的,当减少剂量时通常会转为正常。部分长期治疗的病人可能导致肾脏的结构改变(如间质性纤维化),这些改变必须与肾脏移植病人的慢性排斥反应区分开来。应用本品治疗还可见剂量依赖性和可逆性的血清胆红素增加,偶有肝脏酶水平的增加。要求定期对肝脏和肾功能指标进行检查,必要时减少剂量。
7、对于老年病人,尤其应该注意监测肾功能。
8、当本品用于移植患者时,对环孢素血药浓度进行常规监测是重要的安全措施。使用本品治疗期间要定期监测血压,如果出现高血压,必须进行适当的抗高血压治疗。应优先使用不干扰环孢素药代动力学的抗高血压药物,如依拉地平或硝苯地平。
9、有报道少数病例应用本品治疗后导致轻微、可逆的血脂增加,因此在开始治疗前和其后一个月应监测血脂水平。如有增加,应减少饮食中脂肪摄入,并可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10、环孢素增加发生高血钾的风险,特别是对于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用环孢素和同时服用保钾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含有钾的药物及服用高钾的食物的病人中要慎用(参见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定期检查血钾水平。
11、环孢素因增加镁的排出可导致症状性低镁血症,特别是在移植期间。在移植期间建议监测血镁,特别是有神经症状时。如果确实需要,可以额外补充镁。
12、对于高尿酸血症的病人应特别注意。
13、在应用环孢素治疗期间,接种的疫苗效力可能降低,并且应避免使用活疫苗。
14、环孢素与乐卡地平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观察。
15、环孢素可能增加同服的P糖蛋白底物(Pgp)药物如阿利吉仑的血液浓度。
16、浓缩输注液中含有聚氧乙烯化蓖麻油,其已被报告会导致类过敏性反应,如面红、胸廓上移、非心因性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呼吸困难和喘息、血压改变和心动过速。因此,对于那些曾经接受含聚氧乙烯化蓖麻油药物(如CremophorEL)静脉注射或输液的病人,或易发生高敏感性反应的病人应特别小心。所有接受静脉输注本品的病人均应在输注后持续观察至少30分钟,此后应进行定期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则应中断输注。床旁应准备肾上腺素(水性溶液1:1000)和氧气。在输注本品前通过预防性地应用抗组胺药有可能防止类过敏性反应的发生。
17、因为环孢素注射液过敏反应的风险静脉输注只能用于不能口服吸收的患者。这些患者应尽可能快的转到口服环孢素软胶囊治疗。
18、肾功能的监测:由于本品能够损害肾功能,因此在治疗前应至少测量两次血浆肌酐值,从而建立一个可信赖的血清肌酐基线。在治疗的前三个月,应该每2个星期进行一次血清肌酐的监测。此后,如果血清肌酐的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或者保持稳定,可以考虑延长血清肌酐检测的时间。
19、根据肌酐值进行剂量调整:如果在1次以上测定中血清肌酐始终比基线高30%以上,应考虑降低本品剂量的25-50%,如果血清肌酐增加50%,给药剂量必须降低50%。即使患者检查值仍然在实验室正常范围内,这些建议也适用。如果降低给药剂量未能在4个星期内使血清肌酐水平降低,应终止本品治疗。
20、环孢素治疗期间的高血压: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了高血压,并且不能通过相应的降压治疗得到控制,应降低本品的给药剂量或者终止本品治疗。
21、淋巴细胞增生紊乱和实质器官肿瘤的早期检查监测:同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相同,使用本品可导致淋巴细胞增生紊乱和实质器官肿瘤的风险增加,尤其是皮肤,必须予以考虑。对于这些异常,长期使用本品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如发现肿瘤前或肿瘤病变,应中止本品治疗。
2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动物试验已证明了大鼠和家兔的生殖毒性。在怀孕妇女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是有限的。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孕妇移植患者中增加了早产的风险。观察了最长达7年(最大约7岁)曾于胎儿期在子宫内暴露于环孢素(母亲服用环孢素)的儿童,这些儿童的肾功能和血压均正常,但观察例数有限。然而,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的对照试验,因此,在妊娠期间不应使用本品,除非能证明对母亲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2)哺乳期:环孢素可进入乳汁。因此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母亲不要哺乳。
23、儿童用药:对于儿童,通常其使用的剂量及给药方案与成人相同,尽管一些研究显示儿童可以使用和耐受较成人更高的剂量。
24、老年用药:环孢素在高龄患者的使用经验是有限的,但在已有的研究中表明,其使用剂量与推荐剂量没有差别。
25、药物过量:
(1)症状:少有本品急性药物过量的经验。然而,曾有报道,意外过量静脉用于早产儿导致了严重的中毒症状。
(2)治疗:对于所有的药物过量病例,应给予一般支持性、对症治疗。透析和活性炭血液吸附无法充分去除身体中的环孢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