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支装10g
国药准字Z20063945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6个药企生产)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外用药,不宜口服。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丹皮酚软膏在使用的时候,如果对该药物有过敏的患者,是不可以使用此药的。 在治疗期间,如果用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或红肿等情况,需立即停止使用此药,并用清水洗净患部,如果有必要需及时咨询医生。另外,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在该药物的治疗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