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4g
国药准字Z2008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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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15天症状无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