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氟康唑0.2g与葡萄糖5g
国药准字H20020286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患者使用本品若出现皮疹,应严密控制,若出现大疱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必须停药。
3、肝功能不良患者在应用药物之前或期间,均应监测肝功。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乳母不宜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因此儿童不宜使用。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隐球菌感染,可采用剂量为3-6mg/kg/日,隐球菌性脑膜炎的治疗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7、老年用药:慎用,并应监测肝功、肾功。
8、药物过量:应给予对症治疗。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除,利尿可能加速药物排除3小时血,液透板可使其浓度降低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