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g
国药准字H20040691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
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4、过量时可导致胆碱能危象,甚至心脏停搏。
高其宏 副主任医师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普外科
注射用甲硫酸新斯的明禁止对本品当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使用本药物,禁止对癫痫患者使用本药物,禁止对于心绞痛的患者使用本药物,禁止对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使用的药物,禁止对机械性肠梗阻或者是泌尿道梗阻的患者使用本药物,禁止对哮喘病人使用本药物,如果患者有心律失常、血压下降、窦性心动过缓,或者是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等需要禁止使用本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