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以C18H20FN3O4计)
国药准字H20020428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静脉滴注时间为每100ml不得少于60分钟。不宜与其他药物包括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同瓶混合滴注。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8、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9、与其他喹诺酮类相仿,在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血糖增高或降低,通常发生在使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中,遇此情况应严密监测血糖,一旦发现低血糖反应,需立即停用本品,并即予以相应纠正低血糖的治疗。
10、某些哇诺酮类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偶可致心电图QT间期延长,并偶有心律失常发生。在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中所报告的尖端扭转室速个例,并未能除外患者基础疾病及合并应用延长QT间期药物的影响,因此避免与延长QT间期药物(IA类、Ⅲ类抗心律失常药)同用,可减少发生心律素乱的危险性,也应避免在低钾血症、心肌病等患者中的应用。
11、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13、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1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