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mg*30片
国药准字H20080290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3.本品开封后,应避光、避湿保存。
李方方 主治医师
开封市中心医院 血液内科
甲钴胺分散片禁止对甲钴胺过敏的患者使用本药物,禁止对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史的患者使用本药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从事汞以及其他化合物的工作人员,则不宜长期大量的服用本药品,本品在开封之后应当放在避光的地方保存。最好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避免儿童会误服,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