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2g(相当于原生药材0.2g)
国药准字Z2015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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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服。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