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0单位
国药准字H31022822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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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严禁注射。如误入血管可导致血栓形成、局部坏死危及生命。
2、本品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能起止血作用。
3、本品应新鲜配制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只在具有明显特征,病情必需时才能使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李方方 主治医师
开封市中心医院 血液内科
患者对凝血酶冻干粉有过敏史应禁用使用。 本药品在使用时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可以起到止血的作用。老人、儿童、孕妇以及哺乳期应在医生建议下用药,不可盲目用药,以防用量过度。本药品的有效期为30个月,使用前注意查看有效期,以防药性不佳,影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