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7ml
国药准字H20067486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