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70099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缓慢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或可能已怀孕的妇女给药时,既要考虑治疗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断其危险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给药组动物的贫血和二次诱发胎儿心室间隔缺损现象明显升高,由于尚没有妊娠妇女的研究资料,故妊娠妇女应禁用。哺乳期妇女如服药,必须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
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服药应从低剂量(40mg/日)开始,随时观察其状态。老年患者的药动学研究发现下列倾向:血药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