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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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由于含有大豆油成分,本品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
3、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避免有害物质(如酒精等)的摄入,以预防出现更严重的损害。
4、对于慢性肝炎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后如不能明显改善主观临床症状,应停药并就医。
5、不推荐在妊娠或哺乳期间应用本品。
6、不得将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7、如相关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症状,可能是疾病恶化的征兆,应立即就医。
8、应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否则可能加重本品的不良反应。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