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
国药准字S2003007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一般注意事项:
(1)本品所附针头、针筒及双重注射系统装置均为一次性使用,一旦使用完毕,应妥善按生物废料处理,不可多次重复使用。
(2)人纤维蛋白原和人凝血酶两种组分配制后应在4小时内使用。本品一旦开启,应尽快使用。未用完部分应废弃,不要留作下次使用。
(3)用药时,应尽量使给药部位干燥。涂胶体之前,吸干伤口表面,提供一个干爽的表面,10秒内就会开始凝固。涂上胶体后,最少在60秒内不要吸干或压迫伤口。
2、配置和使用时注意事项:
(1)请使用与本品配套的注射器和注射针,分别溶解、抽吸冻干人纤维蛋白原溶解液和冻干人凝血酶溶解液。
(2)制备纤维蛋白原溶液的器具绝对不能与制备凝血酶溶液的混用,以免凝胶提前形成.
(3)纤维蛋白原溶解时,先将制品及其溶解液的温度平衡至30-37℃,注入该溶解液后静置1-2分钟,再轻轻转动,至冻干制剂完全溶解,以避免产生泡沫。
(4)用连接针座牢固地将两个注射器和注射针连接一起。
(5)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注射针针管或喷嘴被蛋白凝块阻塞,请更换一个新的注射针或喷嘴。
(6)一旦开始输送胶体,就不能往回拔针管活塞,否则会使胶体回到“Y”型接头中,这就会堵塞涂药器的尖端,需要再打开一个新的“Y”型接头。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谨慎使用本品。
4、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使用前请进行利弊权衡。
6、药物过量:在国外同类品种临床使用过程中,至今尚未发现任何药物过量导致的不良反应。过量的药物大约在15天内被自身的纤溶酶快速水解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