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IU
国药准字H20168011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作短期治疗时,少数病人易引起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