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10ml
国药准字Z12020246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