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g*20袋/包
国药准字Z42021582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