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粒重2g
国药准字Z150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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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及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