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2克;6克
国药准字Z13022260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 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