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4022242
广东五洲药业有限公司
(还有4个药企生产)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于汶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心脏内科中心
干酵母的禁忌目前尚不明确。 如果患者对干酵母中的成分有过敏的现象,应禁止使用。孕妇以及哺乳期的妇女在使用药物时,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患者在使用药物后,应将药物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食后对身体产生不良的影响。在使用药物治疗期间,患者不可以使用过于油腻或者辛辣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