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愈创木酚甘油醚0.1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国药准字H199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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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