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N/A
国药准字Z32020099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湿热或寒湿痹阻及外伤腰痛者不适用。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