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Z21020993
辽宁鑫善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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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 2.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3.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4.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5.有严重心血管病和老年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杨亚梦 主治医师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风湿免疫科
服用本品期间要禁止食用辛辣、刺激,或者油腻的食物,不能抽烟喝酒。另外,心功能不全和胃溃疡的患者要禁用此药。 本品属于处方药,需要根据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使用。在用药期间如果出现不良反要及时去医院咨询医生,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量,必要时要停药,然后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