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ml:5mg)
国药准字H20183330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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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孙冉 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眼科
玻璃酸钠滴眼液药物禁忌在目前暂不明确。 但在使用本品时,切勿与污染物接触,也不能接触瓶口,以免污染药液。如与其他的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咨询医师或药师。在使用以后立即密封,而且保存温度需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