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65161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批准前调查,不良反应(包括临床检查值变动者)、在3,240例中有213例发生(6.57%);根据批准后6年间(1987年6月-1993年6月)使用情况调查,不良反应在13,463例中有104例(0.77%)。重新审查时在总数16,703例中有317例(1.90%)累计不良反应456例,其中主要为腹泻54例(0.32%);皮疹24例(0.14%);食欲不振19例(0.11%);胃部不适19例(0.11%);ALT(GTP)上升81例(0.48%);AST(GOT)上升70例(0.42%);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9例(0.17%);严重不良反应:
1、因发生过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2、因出现过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症(Lyell综合症)(频度不明),粘膜皮肤眼(Stevens-Johnson)综合症,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3、因出现过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功能障碍(频度不明),故应定期检查,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4、因出现过伪膜性肠炎等伴有便血的重症大肠炎(频度不明),故发现腹痛,频频腹泻时,应立即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5、因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黄疸(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6、因有可能出现无颗粒球症、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
(1)溶血性贫血,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头孢噻吩钠,头孢噻啶)有过引起溶血性贫血的报道,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2)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间质性肺炎、肺间质性水肿(PIE)综合症,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有过引起上述症状的报道,发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服药,采取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措施,妥善处理。
(3)出现下述不良反应时,应根据症状采取妥善措施。
①过敏反应:
发生率0.1-2%或不明:皮疹、红斑、关节痛。
发生率小于0.1%:荨麻疹、瘙痒、发热、浮肿、淋巴腺肿胀。
②血液系统:
发生率0.1-2%或不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发生率小于0.1%: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③肝脏:
发生率0.1-2%或不明:AST(GOT),ALT(GPT)升高、黄疸。
发生率小于0.1%:AI-P、LDH升高。
④消化系统:
发生率0.1-2%或不明:腹泻、软便、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
发生率小于0.1%:腹部胀满、胃灼感、腹痛、上腹痛。
⑤菌群交替:
发生率0.1-2%或不明:念珠菌感染。
发生率小于0.1%:口腔炎。
⑥维生素缺乏症:
发生率0.1-2%或不明: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⑦其他:
发生率0.1-2%或不明:CK(CPK)升高。
发生率小于0.1%:头痛、眩晕、全身倦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