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70mg
国药准字H20052128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临床上给药过程中由于一过性气道阻塞可有短暂的血氧下降和心率、血压波动,发生不良反应时应暂停给药,给以相应处理,病情稳定后再继续给药。
2、根据临床试验,本品给药过程中由于气道部分阻塞发生临床症状者共占33.3%,其中发生一过性紫绀21.1%,呛咳8.8%,呼吸暂停3.5%,以上症状在药液注毕,手控通气1分钟,药物分布于肺泡内后即消失,未见过敏反应及其他不良反应。
3、给药后肺顺应性可在短时间内好转,应及时调低呼吸机通气压力,以免发生肺通气过度或气胸;吸入氧浓度也要根据血氧变化相应调整。
4、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用药三天后血液生化检查,对肝、肾功能无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