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0mg(6.0×107CFU)/瓶
国药准字S20123007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治疗用卡介苗在使用后可能发生“卡介苗全身性反应”,由于难以从感染的器官分离卡介菌,如果没有检查到引起该症状的其他病因,则该症状可认定为“卡介苗全身性反应”,临床症状包括:发烧39.5℃或39.5℃以上,持续12小时或12小时以上;发烧38.5℃或38.5℃以上,持续48小时或48小时以上;肺炎、肝炎、外泌尿生殖器官机能异常,有活体组织检查的肉芽肿性炎症;或败血症的常见症状,包括循环不良、急性呼吸困难和散在的血管内血凝。
2、治疗用卡介苗在使用后可能引起局部反应。灌注后,膀胱受药液刺激可出现尿频、尿急、血尿、排尿困难等症状。
3、治疗用卡介苗在使用后可能出现低热。常在用药2-3小时出现,持续数天不等。不需停药,也不需治疗,能自愈。发生率较高,常有半数以上的病人可发生这类症状。
4、有少数患者使用治疗用卡介苗后可自觉不适乏力,关节疼痛,体温达38℃以上。还有个别患者由于卡介菌侵入局部组织,细菌生长繁殖,引起尿道炎、前列腺炎、睾丸炎或附睾炎。
5、极个别患者,因卡介菌经血液引起卡介苗性肺炎或肝炎。凡出现全身性反应的病人,立即停止用药,并用抗结核药,对症药等进行治疗。
6、导致死亡报道:国外曾已报告两例使用卡介苗致死的病例,都与全身性卡介苗反应有关。一例与其前期肝脏酒精中毒,未注意导尿管创伤而腔内用药有关。第二例,可能与没有意识到全身性卡介苗反应,而继续进行卡介苗治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