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03815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4个药企生产)
1、本品具有微毒,常用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
2、少见QT间期一过性轻度延长。
蒋卫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感染病科
本芴醇成分中含有微量毒性,常用量的情况下较少会引起不良的反应,部分患者会在心电图监测时,QT期发生一过性的轻度延长。用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药物,通常会引起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有效期限为12个月,在贮藏时,需要注意放置于阴凉干燥的位置,密封、避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