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6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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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1)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
(2)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痕罕见。
(3)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
(4)偶见嗜睡。
(5)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6)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7)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8)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
(1)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
(2)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时。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