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28.5mg(含C16H19N3O5S200mg,C8H9NO528.5mg)
国药准字H20030470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鼻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成分。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有效,不需要再用其它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经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时,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