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6020108
海南卓科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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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必利注射液: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2-3次/日,逐渐将治疗量增至600-1200mg/天,维持剂量为200-600mg/天;肌内注射,一次100mg,2次/日;静脉滴注,对木僵、违拗者可用本品100-200mg稀释于250-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1次/日,可逐渐增量至300-600mg/天,一日量不超过800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4h。
舒必利片:
用于止呕吐,口服一次100-200mg,2-3次/日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