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33125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仅供静脉使用,应在医院内由专业医护人员实施。
1、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一次2mg,每3个月一次。取本品2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患者必须补充钙和维生素D(参见【注意事项】部分)。如果错过了一次滴注,在方便时应该尽快补上。此后,从最后一次静脉滴注之日起,应该安排好每3个月静脉滴注一次。
2、用于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痛:本品推荐剂量为4mg,每3-4周一次。取本品4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国外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为一次6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100ml中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在用本品治疗前应适量给予0.9%氯化钠溶液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决定。推荐中度高钙血症患者(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给药达6mg的患者,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4、肾脏功能不全者用药:国内尚缺乏对肾脏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以下为国外临床用药剂量推荐(参见【药代动力学】部分)。
(1)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患者:国外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为一次3mg,在15-30秒内静脉注射,每3个月一次。对于轻度或中度肾脏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无须调整剂量,重度肾脏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因临床研资料比较有限,不建议应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2)高钙血症和恶性肿瘤骨转移患者:肌酐清除率≥50CLcr<80ml/min,剂量/输注时间6mg/15min,输注体积100ml。肌酐清除率≥30CLcr<50ml/min,剂量/输注时间4mg/1h,输注体积500ml。肌酐清除率<30ml/min,剂量/输注时间2mg/1h输注体积500ml。每3-4周一次;2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
5、肝脏功能损害者用药:无须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