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
国药准字H31021136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口服,第一天2-3次,每次0.1g(2片),第二天以后每日1-2次,每次0.05g(1片)。根据凝血酶原时间决定增减剂量,凝血酶原时间宜控制在25-30秒(正常值12秒)或INR值2-3。维持量0.05-0.1g(1-2片),1日1次。极量每次0.3g(6片)。与肝素联合应用可达到满意效果,具体方法是:在24-48小时内静注肝素5000-10000u(分4-8次静注),或在24小时内静滴肝素15000-20000u, 同时口服双香豆素片,第一次0.2-0.3g(4-6片),以后用维持量每天0.05-0.1g(1-2片),并参考凝血酶原时间的数值来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