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9g
国药准字H20193129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1.给药途径:
①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②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①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600m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②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炎: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③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④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 本品溶解于 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真芝堂枣花蜂蜜含有葡萄糖、果糖、蔗糖、粗蛋白、水分、多种酶和矿物质等。性成份:还原型谷胱甘肽钠盐
其他成份:碳酸氢钠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①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②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溶解后本品在室温下可保存2小时;在0~5℃于生理盐水中可保存8小时。③放在儿童不宜触及的地方。④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皮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⑤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使用,并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4.该药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医生应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哮喘、胸闷、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大汗、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5.有哮喘发作史的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