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10920118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本品有稳定肥大细胞和嗜碱粒细胞的细胞膜作用,阻止其脱颗粒,从而抑制组胺.5-羟色胺过敏性反应物质的释放,对于IgE抗体引起的大白鼠皮肤过敏反应和实验性哮喘有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