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20ml
国药准字Z11020810
本品用于急慢性扭挫,跌扑筋伤引起的皮肤青紫,瘀血不散,红肿疼痛,活动不利,亦可用于风湿痹痛。
将患处洗净,涂擦,一次2-5ml,一日3-5次;皮下瘀血肿胀严重者可用纱布浸药液,湿敷患处。
尚不明确。
1、关节炎急性期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儿童禁用。
4、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5、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草乌(银花甘草炙)、三七、血竭、透骨草、鸡血藤、红花、大黄、辣椒、白芷、冰片、雄黄、樟脑等18味。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含雄黄、草乌(银花甘草炙),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8、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9、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