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20ml
国药准字Z11020810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含雄黄、草乌(银花甘草炙),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8、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9、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