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氨苄西林194.5mg与丙磺舒55.5mg)
国药准字H20100168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
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
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
6、淋病。
口服。
1、成人,一次0.75g(3片),一日3次。
2、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18片,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1、本品不良反应与氨苄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泻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丙磺舒过敏的患者禁用。
3、对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禁用。
4、2岁以下小儿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苄西林、丙磺舒。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慎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
5、血恶液质患者慎用。
6、孕妇吸哺乳期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至胎儿,可从乳汁分泌,孕妇及乳期妇女服用请遵医嘱。妊娠前三个月禁用。
7、儿童用药:体重大于20kg,按成人剂量服用;体重小于20kg请遵医嘱,一般不得超过成人剂量,因丙磺舒的原因,2岁以下小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请遵医嘱。
本品为杀菌性广谱抗生素,在临床上能杀灭多种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
1、革兰氏阴性菌
(1)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粪链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司特氏菌、化脓链球菌、棒状杆菌属、草绿色链球菌、肺炎双球菌。
(2)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消化球菌属。
2、革兰氏阴性菌
(1)需氧菌:大肠杆菌、布鲁氏杆菌、奇异变性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脑膜炎双球菌、克雷白氏菌属、淋球菌、沙门氏菌属、百日咳菌属、出血败血性巴斯德菌。
(2)厌氧菌:拟杆菌属包括脆弱拟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