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氨苄西林194.5mg与丙磺舒55.5mg)
国药准字H201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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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慎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
5、血恶液质患者慎用。
6、孕妇吸哺乳期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至胎儿,可从乳汁分泌,孕妇及乳期妇女服用请遵医嘱。妊娠前三个月禁用。
7、儿童用药:体重大于20kg,按成人剂量服用;体重小于20kg请遵医嘱,一般不得超过成人剂量,因丙磺舒的原因,2岁以下小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