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0163483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适于胆固醇性胆结石症,对胆色素性结石和混合性结石也有一定疗效。
口服。根据病情调整,一般为按体重每日12-15mg/kg,肥胖者应稍增量,可达每日18-20mg/kg。分早晚两次,与进餐或牛奶同服。疗程6个月以上。
1、最常见的副作用为腹泻(30%-50%),表现为下腹痉挛痛,随之出现水样便,与剂量有关,减量后即消失,大多数病人如逐渐增加剂量是可以耐受的。
2、少数病人(30%)可有短暂可逆的AST(SGOT)升高。
3、部分病人可出现皮肤瘙痒、头晕、恶心、腹胀。
孕妇,肠炎,肝病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鹅去氧胆酸。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有异臭。
1、胆囊无功能时慎用本品。
2、本品作溶石治疗需要-定时期,故应在胆石症静止期使用,而不宜用于经常有胆道炎或近期发生过并发症如胰腺炎或胆囊炎者。
3、有慢性肝病、肝肾功能不正常、消化性溃疡、炎性肠道疾病、未控制的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症、病理性肥胖,以及近期用过肝脏毒性药物等,均不宜应用本品。
4、本品服用期较长,一般需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才能起到溶解胆石的作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研究表明本品对罗猴的胎仔有潜在肝脏毒性,故孕妇应避免应用,且妊娠可增加胆汁饱和度和成石性,会影响疗效。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若服用过量,立即以不少于1L的考来烯胺或活性炭(每100m1水中2g)洗胃,再口服氢氧化铝悬液50ml。
鹅去氧胆酸(CDCA)主要作用是降低胆汁内胆固醇的饱和度,绝大多数患者服用CDCA后(当CDCA占胆汁中胆盐的70%时),脂类恢复微胶粒状态,胆固醇就处于不饱和状态,从而使结石中的胆固醇溶解、脱落。大剂量的CDCA(每日10-15mg/kg)可以抑制胆固醇的合成,并增加胆石症患者胆汁的分泌,但其中的胆盐和磷脂分泌量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