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0163483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胆囊无功能时慎用本品。
2、本品作溶石治疗需要-定时期,故应在胆石症静止期使用,而不宜用于经常有胆道炎或近期发生过并发症如胰腺炎或胆囊炎者。
3、有慢性肝病、肝肾功能不正常、消化性溃疡、炎性肠道疾病、未控制的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症、病理性肥胖,以及近期用过肝脏毒性药物等,均不宜应用本品。
4、本品服用期较长,一般需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才能起到溶解胆石的作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研究表明本品对罗猴的胎仔有潜在肝脏毒性,故孕妇应避免应用,且妊娠可增加胆汁饱和度和成石性,会影响疗效。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若服用过量,立即以不少于1L的考来烯胺或活性炭(每100m1水中2g)洗胃,再口服氢氧化铝悬液5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