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1g*15g
国药准字H19980120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特比萘芬是一种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特异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高选择性抑制真菌的麦角鲨烯环氧化酶,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