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1g*15g
国药准字H19980120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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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禁忌是孕妇应慎用,哺乳期的妇女需要慎用此药物。不要用于皮肤破溃处。另外对该药品过敏者需要禁止使用,过敏体质者需要慎用。若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要禁止使用,以免引起不良的症状。在使用药物的时候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比如口、鼻等部位。该药物在涂抹以后不必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