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盐酸尼卡地平10mg与氯化钠0.9g
国药准字H20010645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高血压性急症。
1、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用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1ml中的含量为0.1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2-10μg/kg(体重)滴注速度开始给予,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如有必要迅速降低血压时,则将本剂以盐酸尼卡地平计,10-30μg/kg(体重)的剂量进行静脉给予。
2、高血压性急症:用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1ml中的含量为0.1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0.5-6μg/kg(体重)的滴注速度给予。从1分钟0.5μg/kg(体重)滴注速度开始给予,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
1、循环系统:有时会出现心动过速、心慌、面赤、全身不适感、心电图变化。
2、肝脏:有时会出现肝功能障碍(GOT、GPT等上升)。
3、肾脏:有时BUN,肌酐会上升。
4、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
5、其他:有时会出现血氧过少,头痛、体温上升、尿量减少、血液总胆固醇下降。
1、颅内出血的,估计尚未完全止血的病人禁用。
2、脑中风急性期颅内压增高的病人禁用。
3、对盐酸尼卡地平有过敏史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尼卡地平和氯化钠。
本品为微黄色或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有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本品作用因人而异,因此应在充分监测血压,心率等情形下慎重用药。
3、因本品给予过多引起明显低血压时A应中止给予。此外,如想迅速恢复血压,应给予升压制剂(正肾上腺素)。
4、对高血压性急症,经给予本剂、血压达到目标后,仍然继续进行降压治疗,且有可能时应改为口服。
5、高血压急症在停止使用本品后,血压有时会重新上升,因此应逐渐减量,停药后仍应细心观察血压。此外,改为口服时,也应注意血压再次上升。
6、长期使用本品若注射部位出现疼痛成发红时,应改变注射部位。
7、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主动脉瓣狭窄症进展的患者慎用。
8、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约:孕妇必须在认真权衡利弊后,慎用。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如需应用本品、应停止哺料。
10、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11、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用此药时,应从低剂量开始0.5μg/kg/分,仔细观察病情,慎重给予。
12、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时可引起显著低血压与心动过缓,伴倦怠、神志模糊、语言不清。此时应给以血管收缩药,静脉内给葡萄糖酸钙以纠正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