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盐酸尼卡地平10mg与氯化钠0.9g
国药准字H20010645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有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本品作用因人而异,因此应在充分监测血压,心率等情形下慎重用药。
3、因本品给予过多引起明显低血压时A应中止给予。此外,如想迅速恢复血压,应给予升压制剂(正肾上腺素)。
4、对高血压性急症,经给予本剂、血压达到目标后,仍然继续进行降压治疗,且有可能时应改为口服。
5、高血压急症在停止使用本品后,血压有时会重新上升,因此应逐渐减量,停药后仍应细心观察血压。此外,改为口服时,也应注意血压再次上升。
6、长期使用本品若注射部位出现疼痛成发红时,应改变注射部位。
7、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主动脉瓣狭窄症进展的患者慎用。
8、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约:孕妇必须在认真权衡利弊后,慎用。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如需应用本品、应停止哺料。
10、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11、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用此药时,应从低剂量开始0.5μg/kg/分,仔细观察病情,慎重给予。
12、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时可引起显著低血压与心动过缓,伴倦怠、神志模糊、语言不清。此时应给以血管收缩药,静脉内给葡萄糖酸钙以纠正症状。